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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强化“四项制度”深推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 浏览次数: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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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坚持战时标准,强化四项制度,督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纵深进展。 

强化党委成员分片包干制度。严格双查双同的工作措施,规定总、支队两级党委成员分片包干各州(市)、县,与责任单位挂钩捆绑,同表扬、同批评、同问责,每月开展以查部署、查推进、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检查督导活动,及时发现基层存在的问题,帮助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单位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强化排名通报问责制度。狠抓三个一措施,即:每周一督办,针对全省突出问题下发督办通知,跟踪问效;每月一考评,对16个支队、139个大队的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每月检查考评并排名通报,着力营造比、争、赶、超氛围;每月一问责,对在每月排名中后三位,或者单项工作连续排名后三位的支队,由总队领导约谈支队军政主官,问清原因,进行告诫,视情问责,着力增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强化工作督导帮扶制度。强化经常性督导帮扶,由总队、支队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及时跟踪掌握一线的具体工作情况,对急办工作进行电话督办或短信催办;对重要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工作,进行书面督办或现场督办,并对责任人问责处理。强化集中督导帮扶,组织全省支队副支队长,成立督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每月组织成员深入基层开展督查,重点帮助指导基层解决火灾隐患整治等业务工作。

强化信息简报工作制度。要求总队各部门、各支队、各基层大队要切实加强信息简报报送工作,并规定各级消防机构的信息简报报送的任务数量;同时要求各支队指定专人负责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简报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指定1名支队领导具体负责审核把关,着力加强信息简报报送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简报在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中科学分析、正确决策、宣传服务等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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