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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让消防车,正向激励制度更重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7 浏览次数: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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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救火路上:消防员差点被眼前暖暖的一幕感动哭了”,5月10日晚,@广东消防发布该条微博,称广州消防天河中队执行任务时遇高峰堵在路上,好在车主纷纷主动让道,这一幕让消防员感动不已。

    车主能主动为紧急任务车辆让道,这明显是广州文明进步的一个体现。其实,如果不让路,原则上说后果也可以很严重。因为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于“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扣3分。

    现实是,在拥堵异常的广州,即使有条例约束,车辆也可能难以作为。如果一辆车不懂得让步,其他车想让步也很难。在罪不罚众、责任难以分割的情况下,单独个体的车主是有可能逃避处罚的。除非是明显挡路、有路不让的行为,否则惩罚性的措施很难撬动人心的麻木与冷漠,更没办法把正义公民培养出来。

    深圳市交警局2014年5月协同急救中心建立了“无忧避让”制度,开展了对不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同时对于因避让救护车而违法的车辆采取免罚制度。实施一年的结果是,查处未依法避让的违法行为532宗,记录主动避让的车辆约2500余辆。避让的是不避让的5倍,公民的责任意识,明显压倒了冷漠无知的陋习。

深圳措施的成功,并非只是靠道德和感动实现。它建立在趋利避害的人性与公共利益平衡的制度设计上。因为足足有2500余车辆因避让救护车导致交通违法后免罚。这一是告诫车主,再塞车也是能让路的,二是给让路者足够的鼓励和信心。做好事、做好事不再有后顾之忧,这恰恰是对“好人没有好下场”这一坏经验的颠覆与正义回归。

    目前广州市区大部分路段都有电子警察,尤其是在容易压线、闯红灯的路口处。但是尚未实行“无忧避让”,这意味着车主避让特种车辆而吃到罚单,还得凭此通知书前往职能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为公益付出自己的成本,即使免于扣钱,但还得花时间去做辩护,这显然难以激发公民的正当行为。有关方面解释,如果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可以证明是依法避让,就可以不罚,但这与公开鼓励的“无忧避让”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一个城市向现代社会的迈进,除了法律、宣传、惩罚、奖励之外,关键还是要有洞察人性、抑恶扬善的合理制度。这种制度,应该是公民成本最低、公益效用最大的结合;是个人为社会付出,社会同步对其回报的结合。它应该就像手机接到诈骗来电,挂掉后随手点击“诈骗电话”上传云端,让大家共享那么方便。随着法律、制度、技术的进步,让公民履行正义责任更方便、承担成本更低,文明的空气才可能更加浓厚,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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